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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2日

2012 Taipei Hakka 閱讀臺北客家:客語詩詞短文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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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貳、計畫目的:
一、 藉由傳統到創新的理念來推動客語,融合傳統客家生活詞彙與有趣的都市生活對話內容,透過文人的角度觀察臺北的種種面向,以現代客語詩詞、短文的方式呈現,讓人讀了這些作品後,能很快地聯想到都會臺北多元且熱情生動的生活情境。由淺顯易懂的客語詩詞、短文開始,引發學童學習客語的興趣,進而欣賞客家文學之美,漸漸瞭解客家文化的內涵,並彙整成為一本值得大家欣賞的客語詩文集。 
二、 今年以「2012閱讀臺北客家」為主題,回顧臺北客家的過往,喚起客家的歷史記憶,延續去年徵文方式,以客語詩詞與短文的方式呈現,期能吸引年輕一輩參與客家文學創作,以開創臺北客家文化更多新的可能。 

參、計畫內容:
依「2012閱讀臺北客家」為主題,透過客語現代詩及短文的形式來描繪多元化的臺北都會生活及客家風情,參賽者須自定標題,並且註明發音腔調(如:北四縣腔、南四縣腔、海陸腔…)。

競賽組別區分為以下二組:
1.現代詩組:以200字為限。
 (每行字數至多不得超過15字,每篇現代詩不得超過15行為限)
2.短文組:以250字為限。

肆、獎金:
首獎  獎金兩萬元 二組各一名
優選  獎金一萬元 二組各五名
佳作  獎金五千元 二組各五名
註:獎金將由等值禮券替代發放。

伍、活動對象:凡對客語文學創作有興趣之一般社會大眾或專家學者,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陸、評審:
由本會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審分初審與決審二階段,若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以從缺,其評審標準如下:
一、初審評分標準:創意40%、詞藻60%。
二、決審評分標準:創意40%、詞藻60%。

柒、計畫期程:
一、公告作品收件期間:101年4月15日至101年5月30日止。
二、評審作業期間:101年6月11日至101年6月28日。
三、評審結果公佈:101年6月30日公佈於官方網站。

捌、實施方法:
參賽者請至活動官方網站 http://www.tphakka-poem.com.tw 下載報名表,列印並填妥後連同授權同意書、參選作品紙本及電子檔(光碟)、參選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各一份,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臺北市客家文化競賽-「2012閱讀臺北客家」客語詩詞短文徵文活動」,於活動截止日101年5月30日前掛號郵寄至下列收件單位(擇一)即可,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單位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活動二組 林小姐收
  TEL / 02-27026141 分機 / 227
   10658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二、黎歐創意有限公司 徐小姐收
  TEL / 03-6585879
  30264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北路50號

玖、注意事項:
  一、 參選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應為參選者自行創作,且未曾得獎之作品。
  (二) 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三)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四) 參選作品須標註客語發音腔調(如北四縣腔、南四縣腔、海陸腔…)及國語語譯,必要時並於特殊字彙附加註解。
  二、 參選作品有違反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及獎狀。 
  三、 入選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入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四、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扣繳百分之十。 
  五、 得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永久無償使用,由主辦單位或其授權之人將該得獎作品於國內重製、散佈、編輯、出版,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與數位電視頻道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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