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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應繳納之報名費,每人原應收取新臺幣五百元整,惟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減半收費;另,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每份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整,補發、換發者亦同,惟基於推廣客語及教育宣導之需,初次領發者,亦免收合格證書費。復查本國人十九歲以下多為國、高中義務教育階段,未成年且尚無經濟能力,推廣語言文化既係政府政策,爰針對十九歲以下者,免收取報名費。上揭優惠期限經財政部一百年一月七日臺財庫字第09900557700號函同意試行至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